2022年,东莞市统计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东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东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我局继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纪律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以党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方式开展了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制定《东莞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 法规和重要通知等上局党组会、局务会学习。
二是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科学制定《东莞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统计系统干部群众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的宣传解读,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统计系统干部中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我局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二十大报告的学习宣讲。深入理解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定决心。
四是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组织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关于防惩统计造假的文件精神,增强防范意识。根据省普法办的要求,为切实推动学法用法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按时参加考试,及时巩固学习成果。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五是积极协调推进《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学习。推动局领导干部和镇街(园区)党委、政府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称《监督意见》),不断增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意义的认识,坚决贯彻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杜绝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6月17日,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下简称《选编》)和《监督意见》。5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监督意见》。镇街(园区)通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专题组织对《监督意见》的传达学习。6月1日,我局在第10次党组会上再一次学习了《选编》《监督意见》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内容。
将《监督意见》纳入全市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今年4月,我局以推动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为契机,向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发函,进一步明确《监督意见》有关要求,并派员到重点部门协助开展清理纠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进一步打造齐管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统字〔2022〕34号)精神,我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局有关要求,迅速响应,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东莞市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统计工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市统计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为成员单位。并制定下发了《东莞市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铺开专项纠治工作。6月27日,召开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专项纠治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专项纠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专项纠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专项纠治自查抽查工作,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要求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担当、明确工作任务、做好整改工作。相关部门和镇街共427人参加了会议。33个镇街(园区)紧跟节奏,层层传达贯彻落实。
今年全市共完成对6484家企业的入退库专项核查。8月22日—9月2日,市统计局入退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随机抽取12个镇街107家企业开展抽查工作。结合入退库专项检查工作就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和统计法律知识等内容向部分镇街统计办和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128份,收回128份,有效问卷128份,从问卷反馈情况来看,暂未发现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等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全市上下呈现出高位推进、齐管共治良好局面,工作成效明显。
(三)不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执法检查成效明显。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及时发现、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年初制定了2022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今年,计划检查150家,覆盖33个镇街(园区),涵盖了所有统计专业。实际完成150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其中,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了20家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统计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和完善执法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规则》《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正确行使统计行政执法权,保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过程严谨、结果可靠,确保统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其中给予1家企业行政警告处罚,集中约谈5家企业,向31家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的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和“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审核和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将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信息及时录入司法局的执法“两平台”系统和市场监管局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系统,对执法检查的结果进行及时公示。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认真开展案卷评审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按照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全部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包括149宗行政检查案卷和1个行政处罚案卷,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整改。
(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方式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培训。2月22-24日,在市委党校举办2022年全市统计专业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珠桥作统计法治专题授课,全市镇街(园区)领导干部共90余人参加,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加大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开展2期执法人员培训,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内容。
二是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目前,市委党校已经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主体班次,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副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军转干部岗前培训班等6个培训班上,分别安排了统计法治宣传专题课,我局先后为培训班进行了授课。课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详细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规定的13个“不得”的统计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重要意义。
三是积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方式。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效果,改变单一的宣传方式,我局今年设计制作了2份宣传折页,并在各种场合发放。安排专项经费加强法治宣传,主要用于统计法治宣传微视频(漫画)的制作和“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今年计划完成“送法进企业”500家,结合统计执法、入退库专项检查和日常数据核查检查开展,目前已经完成“送法进企业”500余家。
10月26日,在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举办了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第十三届统计开放日东莞现场活动,活动宣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现了统计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改革举措,展示了东莞统计调查全力推动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使命担当。市直有关部门和镇街代表、市主流媒体记者等约80人在现场参加了活动。12月14日,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东莞市统计协会、沙田镇统计办、东莞市统计协会沙田分会在沙田文化中心共同举办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五)不断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加强和完善统计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信用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信用工作组织领导。为推进信用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促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统计信用服务水平。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是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保障信用工作正常开展。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认真核查认定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相关企业,是否通过信用中国(广东•东莞)、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东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是否达到1年。
二是不断完善统计监督机制。有效加强内部监督。根据省统计局有关要求,为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切实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建立全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安排专人每季度监测和上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干预统计工作情况;不断加强外部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时答复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并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畅通社会公众咨询建议和投诉举报渠道。在东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首页设置“12345”东莞政府服务热线入口和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入口,公布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公开涉黑涉恶腐败、扶贫领域腐败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专线,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咨询业务、投诉举报和提出建议。
三是认真组织学法考试。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认真组织我局公务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积极完成94名干部职工在国家统计网络平台上的报名、学习等工作。
二、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2年,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督促基层统计机构学法用法的力度还需加强。镇街(园区)的学法普法工作普遍为了完成上级学法普法任务而开展,缺乏主动性。二是对于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不够深入,市统计局指导基层统计机构丰富学法形式,提升学法效果的方法和措施还有需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常态化抓好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重大政治纪律、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全力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定决心。
扎实做好纠治整改“后半篇文章”,聚焦“四查一重”重点内容,持续推进“三个一批”,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把纠治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实现纠治工作常态化,杜绝“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等干扰统计工作的问题,确保统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统计业务培训与普法培训相结合,做到培训先学法,培训必讲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自觉养成遵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持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及时曝光,震慑统计违法行为,巩固执法检查成果,营造遵守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治观念。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利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采取送法上门、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法、用法社会氛围。同时以专项纠治为契机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统计法纪底线,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