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统计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东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东莞统计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东莞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认真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于2021年10月14日第25次局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于2021年9月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中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党组成员进行了深入研讨,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纪律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以党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方式开展了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制定《东莞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通知等上局党组会、局务会学习。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职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工作部署,立足统计工作职能,为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于10月8日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政府2021年第14次党组(扩大)会议精神,部署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大力推进加强统计督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相关工作,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人员近400人。严格落实“述法”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等内容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二)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着力提升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一是制定《东莞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及时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通知等上局党组会、局务会学习。
二是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关于防惩统计造假的文件精神,增强防范意识。根据省普法办的要求,为切实推动学法用法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按时参加考试,及时巩固学习成果。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三是积极推动局领导干部和镇街(园区)党委、政府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增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意义的认识,坚决贯彻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杜绝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
(三)不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及时发现、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东莞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安排,年初制定了2021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今年,计划检查115家,覆盖26个镇街(园区),实际完成117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其中,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了9家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际检查8家,1家已停业)。统计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和完善执法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规则》《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正确行使统计行政执法权,保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过程严谨、结果可靠,确保统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的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和“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审核和管理制度,依法确需公开,切实做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根据《广东省统计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的要求,在违法举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过程中规范统计执法用语,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执法。
(四)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教育。2021年3月9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统计专业培训,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处领导进行统计法治专题授课,全市各镇街(园区)经济工作分管领导、统计办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有关市直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共260余人参加。
二是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部门、进校园和进社区。目前,市委党校已经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主体班次,我局先后4次受邀赴党校授课,2次受邀赴部门授课。11月29日上午,我局在东莞城市学院开设宣传展台,向学院师生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统计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并通过现场宣讲等方式,加深大家对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12月5日上午,结合“学党史、办实事”活动,我局派党员代表赴寮步镇富竹山村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业务宣讲。
三是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录制了一期统计法治宣传微课,发放给全市各行业统计调查对象学习,向企业发放统计法治宣传折页约20000份,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12月2日通过省统计局统计培训学院上报国家统计局2个专业微课视频、1个统计法治宣传微课视频。12月3日,报送一期名为《莞统莞计 “宪”在出发》的统计法治宣传微视频,参加全国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线上展示活动。9月28日,举办2021年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广东”东莞现场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南方+”直播平台全程直播,近9万人观看直播,国庆期间持续吸引近1.3万人次参观统计主题展览,全方位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工作、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12月2日上午,东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联合东莞市统计协会、黄江镇统计办、东莞市统计协会黄江分会、黄江长河统计员活动中心在黄江人民公园共同举办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截止12月18日,全市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27场(含线上1场),发放统计资料11300余份,累计参加人数达10400余人次。
(五)依法履行其他工作职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主要是规范制定程序,审查文件内容、制定规范等。对于制定程序,我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征求各业务科室意见;网站征求意见,10个工作日时间(若不涉及部门和镇街,可不征求部门和镇街意见);针对意见进行修改;法制教育科出具法制审查意见(公文);召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市司法局审核。对于文件内容主要是把握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否存在法律依据,是否存在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内容。对于制定规范主要是对文件标题、制定依据、解释权、有效期以及实施日期进行审查。
二是及时清理文件。1.及时清理有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要求,适时修改或废止一些与现在实际情况存在不适应、不协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2.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情况。通过全面排查,未发现违反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或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是加强统计信用建设。1.严格落实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严格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4部委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粤发改信用〔2019〕25号)和市信用办的工作要求,依法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在本领域内的经营活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2.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核查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相关企业,是否通过信用中国(广东•东莞)、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东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是否达到1年。
四是不断完善统计监督机制。1.有效加强内部监督。根据省统计局有关要求,为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切实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建立全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安排专人每季度监测和上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干预统计工作情况;2.不断加强外部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时答复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并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3.畅通社会公众咨询建议和投诉举报渠道。在东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首页设置“12345”东莞政府服务热线入口和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入口,公布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公开涉黑涉恶腐败、扶贫领域腐败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专线,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咨询业务、投诉举报和提出建议。
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21年是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起步之年,也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 4-5月,我局对各镇街(园区)的统计基层基础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析,形成了《关于东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的报告》。根据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以及市领导指示,在参考借鉴广州市、深圳市、温州市等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7月13日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力量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强化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镇街(园区)统计队伍建设”“加强村(社区)统计队伍建设”“采用多种形式充实基层力量”等四项主要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并从组织领导、工作保障、督查考核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切切实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力量,为我市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夯实保障。
二、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1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我局干部职工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大部分业务科室专业知识扎实,但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重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法治素养还有强化提升的空间。二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面对新常态新形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还不够,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深化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二是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服务理念。执法人员在统计执法工作中要始终把统计服务意识放在第一位,对被检查单位采取行政处罚与教育普法相结合的方法,使被检查单位理解统计执法、配合统计执法。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东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东莞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为契机,借助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营造遵守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在镇、村统计队伍培训期间以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期间,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加强与党校和各部门沟通,继续做好统计法进党校、进部门的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印制一批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统计法治宣传画册。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一是对统计基层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督导,督促镇街(园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力量的实施方案》(东府办〔2021〕36号)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力量。二是根据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粤统字〔2021〕38号),指导镇街(园区)、村居统计机构(人员)建立并实施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确保统计法治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