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有关精神,结合东莞统计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提供夯实的统计保障。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查处统计工作中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完整,根据省统计局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统计执法工作。一是加大统计检查力度。为及时发现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今年来,一共检查企业116家。其中,重点检查4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20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5月,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8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我局执法人员认真查看原始资料,检查相关统计指标数据,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统计人员在场配合检查;10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个镇街(园区)共8家企业是否存在涉外调查项目、是否进行涉外调查活动等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经认真检查均无涉外调查项目和涉外调查活动。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的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和“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审核和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管理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依法确需公开,切实做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学法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提高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我局年初制定了《东莞市统计局2020年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等上局党组会、局务会学习。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统计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高全市统计工作质量。
二是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关于防惩统计造假的文件精神,增强防范意识。根据省普法办的要求,为切实推动学法用法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按时参加考试,及时巩固学习成果。
三是积极主动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学习。为充分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杜绝各类统计数字造假问题,我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结合2020年年报会,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处领导为各镇街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统计办主任进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授课解读。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6月23日,我局举办了一期统计普法宣传培训会议。培训会议采用“面授+直播”的形式进行,邀请了省、市相关高校的专家学者为全市统计系统和相关单位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天参训人员达920人次(其中参加线上直播775人次)。积极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3次派员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法治宣传专题授课辅导,并制作一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法治宣传小视频,印发了一批人普法治宣传海报和宣传折页。
二是加大对企业统计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今年来,共计对5500余家(次)“四上”企业,约5800余统计员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现场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重点强调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依法履行政府统计基本职能。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条统计工作的主线,积极开展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实时监测东莞主要经济指标变化情况,及时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资料。
二是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周密布置全市“一套表”审核确认工作,指导镇街开展“四上”企业入库审批工作,并不断强化业务监督。
三是按时做好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工作。根据省统计局的要求,依法依规对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进行修订,明确相关报送制度,确保我市统计调查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四是严格管理统计调查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各项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及其调查制度进行严格审批。2020年,我局按照规范和要求向省统计局申报了“东莞市绿色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等2个调查项目,全部审核通过。全市相关部门向我局申报6个统计调查项目,均审核通过,并及时在“东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的“通知通告”栏目上向社会公众发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相关信息。
五是不断提升统计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梳理录入等相关工作,对我局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深度自检、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信用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4部委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粤发改信用〔2019〕25号)和市信用办的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修订版)》(东发改〔2019〕339号),依法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在本领域内的经营活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
二是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核查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相关企业,是否通过信用中国(广东·东莞)、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东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是否达到1年。
三是建立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为加强我市统计从业人员管理,准确掌握统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全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的通知》(粤统办函〔2020〕17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收集统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建立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
(六)完善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手段
一是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为从源头上防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结合东莞统计工作实际,我局成立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2020年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修订版)》,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
二是继续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的监测工作。为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切实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我局安排专人每季度监测镇街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继续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的监测工作。
三是加强统计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率监测。主动作为,每月(季)按时统计各镇街(园区)统计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率,并向各镇街(园区)通报,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整改。
四是畅通社会公众咨询建议和投诉举报渠道。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务服务入口,在政民互动专栏设置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和违纪举报等栏目,公布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公开涉黑涉恶腐败、扶贫领域腐败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专线,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咨询业务、投诉举报和提出建议。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制度,多措并举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统计机构人员知法用法、统计调查对象遵法守法。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统计执法队伍是统计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队伍建设的好坏,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要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数据质量
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使统计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查处统计工作中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