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松山湖统筹发展局、各镇(街道)党政综合办(统计办):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粤统办字〔2023〕1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相关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主要修订内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依法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确保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填报、审核、验收数据,加强对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统计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附件: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
东莞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14日
关于印发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