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三季度东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56元,同比增长9.5%;消费性支出人均4383元。
一、个体经营和财产性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三季度东莞市城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3968元,占总收入的69%,是居民收入的主体,同比微增0.2%。随着东莞市鼓励创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出台,非公有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三季度个体经营者人数比去年同期户均多0.12人,经营性收入稳步提高,三季度实现人均经营净收入862元,同比增长48.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性收入626元,同比增长77.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7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出租房屋收入大幅增长,三季度人均出租房屋收入540元,占财产性收入的86.2%,同比增长91.8%。此外,人均转移性收入295元,同比下降12.5%,其中人均养老金及离退休金同比增长21.4%,而人均捐赠收入同比减少71元。
二、消费支出呈现新变化
居民膳食更加注重营养、健康和合理搭配。三季度东莞市城市居民人均食品类支出1498元,同比下降6.8%。其消费特点,一是粮食类下降8.8%,淀粉及薯类上升29.3%;二是肉类、禽类下降3.4%,水产品类上升8.9%;三是糖类、糕点类下降34.4%,干鲜瓜果类上升1.2%、啤酒、果酒类上升62.6%,而居民人均滋补保健品60元,上升45.5%。
居民注重自己的仪表形象,衣着和杂项商品服务消费趋向高档化、个性化、时尚化。三季度居民人均衣着类支出235元,同比增长5.7%。另外,人均杂项商品和服务类消费190元,增长95.2%,主要是居民购买金银珠宝饰品、个人用品和美发支出增加所致。
居民住房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居住类和家庭设备用品服务类消费相应增加。三季度居民人均居住支出368元,同比增长4.1 %;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206元,增长28.8%,其中人均家庭设备35元,增长79.7%;人均床上用品17元,增长39%;人均家具支出、室内装饰品消费分别增加8元和1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