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民收入状况分析
随着“村改居”工作在我市的全面铺开,我市的城市化进程将迈上一个新台阶。村民委员会将变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市农民将由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村改居”是我市加快现代制造业名城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化建设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但是否随着“村改居”工作的完成,随着名称的改变、户口的改变,长期存在的农村、农民、农业“三农”问题就随之解决了呢?“三农”问题仍然是我们值得关注的问题,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在此,从农民收入的角度,对东莞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进行粗浅的分析。 一、农民收入情况分析 五年来,东莞市农村经济发展形势良好,在全市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的情况下,全市农业积极调整内部结构,粮食、蔬菜种植面积大幅度调减,水果、花卉等经济高效农业产业发展迅速。同时,随着我市非农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有效地保证了我市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稳步增长。据全市15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我市农民收入情况呈现如下特点: 1.与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相比较,农民收入增速较慢 五年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都翻了一番以上,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2003年比1998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66.5%,按可比价计算,年均增长18.4%,农民家庭年人均生活费收入2003年比1998年增长38.7%,年均增长6.8%,大大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的速度。 2.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已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 从农民收入的结构情况来看,劳动者报酬收入、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家庭经营收入及其它收入保持持续增长,尤其是劳动者报酬收入、租金收入保持高速增长,分别年均递增11.5%和15.7%。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从1998年占整个家庭收入的36.7%,上升到2003年占53.2%;1998年租金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4%,到2003年上升到14.6%。相反,家庭经营收入出现负增长,年均递减10.9%,尤其是农林渔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锐减,五年中平均每年递减38.4%,1998年农民种养业收入仍占家庭总收入的23.7%,到2003年农民种养业收入年人均只有195元,只占总收入的1.8%。 从以上数据来看,东莞农业产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已越来越少,这与东莞市国民经济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结构比例3.6:55.5:40.9相一致,农业产业所占比重已微乎其微,而农民进城打工工资收入、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家庭经营收入、物业租金等财产性收入则逐年增加,2003年劳动者报酬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农民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达到77.1%。因此说明东莞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已迈上一个新台阶,也说明东莞“村改居”工作时机已成熟,势在必行。
表一: 农村居民收入构成 单位:元
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纵观我市1998年至2003年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情况,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生活费收入分别保持每年9.9%与6.8%的速度增长,反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从实际收入水平来看,199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例是1.5:1,2003年上升到1.7:1,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拉大,如果考虑到城市居民在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的政府津贴等,实际差距则更大。
表二: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对比表 单位:元
二、影响农民收入水平低、增长慢的原因 东莞农村经济高速发展,但数据显示农民家庭收入仍停留在较低水平上低速发展。当然东莞大部分镇区农民生活已相当富裕,不少村民依靠勤劳、机遇和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致富,但仍有不少农民生活困难,贫富差距很大,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同时,经济高速发展给农村、农业、农民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一些人得到了经济实惠,丢失了勤劳的光荣传统;一些人丢失了土地,也丢失了经济来源,得到的只有被污染的环境和不稳定的收入保障,因此,繁荣的背后,我们仍要看到潜伏的危机。分析东莞农民的收入情况和生活状况,造成农民收入水平低、增长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传统农业受到冲击 近几年来,我市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创汇农业和效益农业,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经营程度,增强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已彻底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而且,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业用地大幅减少,不少农民已经无地可种,农业收入自然减少。农民收入的主要增长点已非来自农业,而是来自工资收入、物业出租、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家庭经营活动等,因此,不能及时调整就业观念、找到创业门路的农户就很难提高收入水平。 2.劳动力相对过剩,就业困难 我市虽有大量的劳动力缺口,但农村农民就业问题仍十分严重。富裕地区的农民依靠集体分红和物业出租,衣食无忧,无长远打算,不愿意就业;贫困地区的农民因本身素质偏低或者就业观念问题,不能就业,导致贫者愈贫。农村闲散人员多,劳动就业率低是直接导致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的主要因素。 三、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1.抓住机遇,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由于近年来农业生产效益较低,严重打击了农民对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粮食种植面积等大幅度调减,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家庭收入,但目前市场格局已发生较大变化,粮食、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价格已明显回升,农业生产效益也明显好转。同时,政府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优惠政策,中央正式发布了关于增加农民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如从今年起免征农业税、每种植一亩水稻补贴100元等扶持农业发展措施已经出台并落实实施。应当说农业生产的春天再次来临莞邑大地,我们应该抓住机遇,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2.以“村改居”为契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程度的提高,对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增加,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势在必行。近几年来我市第三产业已取得显著发展,在全市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由1998年的37.6%提高到2003年的42.7%,吸引了大量农村居民从事第三产业家庭经营或就业,扩大了农村就业市场,成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家庭整体收入水平的重要途径。 3.改变就业观念,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全市注册登记的工商企业和个体户有24万多户,解决了400多万外来人口就业,而且还有大量的劳工缺口,但为什么还存在东莞农民就业难问题呢?一方面是因为随着传统农业生产的减弱,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的劳动力不适应形势的转变,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导致就业困难,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就业观念落后,贪图享乐,不求进取。东莞的酒店、茶楼星罗棋布,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收入丰厚,本来本地人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却很少有东莞人愿意做,工厂、企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而且工资、福利好,但较少东莞农民胜任这方面的工作,只有饭堂、门卫等岗位比较多见东莞人的影子。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东莞农民的就业问题,必须改变广大农民的就业观念,加强广大群众的知识素养、思想素质的教育,提高劳动技能。 4.正确对待“村改居”后的“三农”问题 “村改居”是我市城市化建设的一个新起点,但随着“村改居”工作的完成,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不会随之消失,同时还要面临许多新问题,比如集体资产的管理、股份制合作经济、社区居民社会保障、就业、住房等问题。尤其是劳动就业问题,贫困者要通过劳动就业提高生活收入,富有者也要充分就业,以免游手好闲,形成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以上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在劳动就业方面,对吸收“农转非”后就业难人员安排就业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补贴等,但政策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要充分重视,多为农民办实事,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状况,同时农民自己要积极转变观念,提高技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促进农村经济平衡、全面、健康发展,不但要重视经济指标,更要重视人文指标,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民就业门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走共同富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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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民收入状况分析
- 2020-08-07 09: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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