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普法办公室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广东省“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2026年5月18日上午,黄江镇党政综合办(统计)在镇政府一楼16号会议室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会上,由胡慧婷同志传达《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广东省“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内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宣传工作方向正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正确方向,将普法与核心业务、基层治理、民生服务结合。二是紧扣宣传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新质生产力、乡村振兴等开展普法;分层面向机关、企业、青少年、社区群众精准宣传;创新线上线下宣传形式。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公共服务全过程,结合矛盾化解与基层治理,引导群众自觉学法、懂法、用法。
随后,胡慧婷同志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分享学习心得: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统计工作息息相关,其所蕴含的法治精神和原则对统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统计部门开展日常统计调查、数据采集、数据核查、走访调研等各项工作时,既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调查对象的民事权利,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统计资料保密、商业秘密保密等,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活动,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通过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大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民法典,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