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广东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为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没有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
本份部门预算为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本级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7年,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共有参公事业编制数25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2人。另外,有退休人员2人,聘用人员0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2.95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92.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2.43万元,年初结转3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62.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1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81.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16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71万元,占95.72%;住房保障支出49.72万元,占4.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统计信息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10501)2017年预算数为725.8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4.09万元,增长13.1%。
②专项统计业务(科目编码:2010505)2017年预算数为386.8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8.08万元,下降14.97%。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49.7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12万元,增长47.98%。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8万元、津贴补贴198万元、奖金121.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万元、生活补助109.34万元、医疗费3.04万元、住房公积金49.72万元、购房补贴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2万元。
公用经费8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9.3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9.88万元、其他交通费16.9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39万元。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3万元。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0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5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不变,两年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62.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2万元。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1192.9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119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43万元,占97.44%;年初结转和结余30.52万元,占2.56%。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119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12万元,占67.57%;项目支出386.83万元,占32.43%。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1万元、日常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9.3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9.88万元、其他交通费16.9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1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27.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8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附件:2017年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部门预算表
| 表号 |
表名 |
| 一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二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三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四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
| 五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六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七 |
部门收支总表 |
| 八 |
部门收入总表 |
| 九 |
部门支出总表 |